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


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是:
(一)当事人是否具有缔约能力
定作合同中的定作人与承揽人都必须有缔约能力 。定作合同广泛存在日常生活及生产领域,定作人与承揽人均可以是公民,也可以是法人,因此行为人的缔约能力既包括公民的缔约能力,也包括法人的缔约能力 。
1、自然人的缔约能力对定作合同效力认定的影响
2、法人的缔约能力对定作合同效力认定的影响
通常认为,法人在其存续期间,一般均具有缔约能力 。同时,定作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,法人签订此类合同的行为属经营性行为,应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,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和经营范围相联系的,超越经营范围所缔结的合同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。《合同法解释一》第10条规定:“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,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;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、特许经营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。”
(二)意思表示是否真实
(三)是否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、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
【定做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】无效合同,是指缺乏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、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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